職務任免
根據集團《關于劉翔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》(集團干字〔2022〕14號)及《關于彭紹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》(集團干字〔2022〕15號)要求,同意:
段慶福同志不再擔任河鋼集團石鋼公司黨委常委、董事會職工董事、工會主席職務;
劉翔同志任河鋼集團石鋼公司黨委常委;
彭紹峰同志為河鋼集團石鋼公司董事會職工董事人選、工會主席。
根據集團《關于劉翔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》(集團干字〔2022〕14號)及《關于彭紹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》(集團干字〔2022〕15號)要求,同意:
段慶福同志不再擔任河鋼集團石鋼公司黨委常委、董事會職工董事、工會主席職務;
劉翔同志任河鋼集團石鋼公司黨委常委;
彭紹峰同志為河鋼集團石鋼公司董事會職工董事人選、工會主席。